给邓小平[1]的信

(一九六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小平同志:
   此件[2]很好,应当批发给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照此报告,坚决执行。如果中央二十四万人中,已减三分之一,即八万人,并且还可以减去几万人,我想再减四万人,不知行不行?如能共减十二万人,占总数二十四万人的一半,肯定工作效率会大为提高。各省、市、区一级,专区一级,县一级,这地方三级均照此计划,坚决精减,则将在全国范围内大为减少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现在城镇人口要减少二千万以上,人民公社三级人员已有规定,如能坚决妥善实行,则一个人浮于事的严重问题就可解决了。以上请酌办。
   毛泽东
   一九六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根据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三年出版的《毛泽东书信选集》刊印。

   注释
   [1]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副总理。
   [2]指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习仲勋一九六一年六月十九日报送中共中央的《关于中央机关精简情况的报告》。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