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淮海战役胜利结束[1]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日)

刘伯承、陈毅、邓小平、饶漱石、张云逸、粟裕、谭震林、陈赓[2]诸同志,华东人民解放军和中原人民解放军的全体同志们:
   淮海战役自去年十一月六日开始,至今年一月十日已完全胜利结束。在这六十五天作战中,你们消灭了国民党反动政府在南线的主力黄百韬兵团[3]全部五个军十个师,黄维兵团[4]全部四个军十一个师(内有一个师起义),杜聿明所率邱清泉、李弥、孙元良三个兵团[5]全部十二个军三十一个师(内有一个骑兵旅),冯治安[6]部两个军四个师(内有三个半师起义),刘汝明[7]部一个师,孙良诚[8]部一个军两个师,宿县、灵璧守军各一个师,以上共正规军二十四个军六十一个师,加上其他部队,共消灭敌军兵力五十三万余人。你们生俘了战争罪犯国民党徐州“剿匪”总司令部副总司令杜聿明,国民党第十二兵团司令黄维及国民党军其他高级将领多名,击毙了国民党第七兵团司令黄百韬。你们击退了李延年[9]、刘汝明两兵团的增援,迫使他们向沿江一线逃窜,从而使淮河以北地区完全解放,使淮南一带地区亦大部入我掌握。你们在淮海战役中获得如此伟大的胜利,与东北人民解放军在锦州、长春、辽西、沈阳诸役中的伟大胜利一样,证明人民解放军的战斗力已经无比地强大,因此我军能在一个战役中同时包围敌人的几个兵团,连续消灭敌人六十一个整师(内有四个半师起义)。淮海战役既然消灭了南线国民党军的主力,这就奠定了你们渡江南进夺取国民党匪巢南京,并解放江南各省的巩固的基础。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特向我参加此次伟大战役的一切指挥员、战斗员、前后方服务的工作人员、游击部队、民兵等全体人员致以热烈的祝贺和慰问。同时告诉你们:敌人的主力虽已消灭,敌人的残部尚图抵抗,南京伪政府尚在布置所谓“京沪决战”。南京伪政府发动反革命战争,残杀数百万人民,在所谓“剿匪”“勘乱”的伪令之下,压迫工、农、兵、学、商各界人民,无所不用其极。凡此种种,南京伪政府今已自食其果,主力被歼,众叛亲离,伪政府统治已至不能维持的境地。在此种形势下,南京伪政府乃由战争罪犯蒋介石、孙科[10]等出面,一面提出虚伪的反动的和平条件,一面布置所谓“京沪决战”,企图阻止人民解放军渡江,保存匪帮残余力量,取得美帝国主义援助,休养生息,然后向人民解放军发动进攻,消灭人民解放军。此种阴谋诡计,现已完全暴露。现在全国人民对于南京伪政府业已完全丧失信任,伪政府已无继续存在之余地。伪府诸酋,虽欲恋栈,已不可能。为使全国人民早日获得和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业已向南京伪政府提出八个真正的民主的和平条件,等候南京伪政府答复。如果他们同意这些条件,你们即应和平地开入南京,代表中国人民接收南京伪政府的一切权力,听候即将成立的民主联合政府处理。如果他们不同意这些条件,那就证明他们的所谓和平建议不过是一个骗局,你们即应命令南京伪政府投降。如果他们又不愿意投降,你们即应歼灭之。在等候南京伪政府答复我们的和平建议的期间内,你们的攻击暂以长江北岸为范围,准备渡江,但是不要立即渡江,以便给南京伪政府人员一个考虑和战的机会。
   在这里有一件事要告诉你们:不论和战,战争罪犯是必须拘捕的。我们的八个和平条件的第一个,就是惩办战争罪犯。现在南京城内尚有头等战争罪犯蒋介石、李宗仁、孙科、何应钦、吴铁城、王世杰、戴传贤、张群、陈果夫、陈立夫、翁文灏、王云五、张厉生、朱家骅、顾祝同、刘峙、余汉谋、周至柔、王叔铭、桂永清、汤恩伯、陶希圣及其他罪大恶极的帮凶们,例如胡适、郑介民、叶秀峰等人,企图继续作恶。你们现在就应侦察他们的动向,以便你们在不论是和平开进或者战斗解决时,能够不失时机,一律拘捕,交给人民法庭判罪。一切在逃之战争罪犯,即使逃到天涯地角,亦须穷追务获,归案法办,决不宽恕。而对于其他在伪党伪政府系统内服务之绝对大多数人员(占百分之九十以上)则应采取宽大政策,免予追究,并可分别优劣,量材录用,转为人民政府服务。对于那些过去犯有罪咎,现已彻底悔悟,愿从伪方自拔来归,或愿于伪方不愿和平解决时里应外合协助我军攻城歼敌者,应即准予将功折罪,并得依其情况酌予奖励。总之,你们应按照人民解放军总部早已宣布的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三项原则,妥为办理,不纵不滥,以竟全功。
   现在长江以南一带地方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工、农、兵、学、商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盼望你们前去,帮助他们获得解放,十分迫切,你们的责任还很重大。希望你们团结一致,继续努力,为完成解放南京及江南一带地方的伟大任务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原件刊印。

   注释
   [1]这个电报大部分是毛泽东加写和改写的。
   [2]刘伯承,当时任中原野战军司令员。陈毅,当时任中原野战军第一副司令员、华东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邓小平,当时任中原野战军政治委员。饶漱石,当时任华东军区政治委员。张云逸(一八九三——一九七四),广东文昌(今属海南省)人,当时任华东军区副司令员。粟裕,当时任华东野战军代司令员兼代政治委员。谭震林,当时任华东野战军副政治委员。陈赓,当时任中原野战军第四纵队司令员。
   [3]指黄百韬任司令官的国民党军第七兵团。
   [4]指黄维任司令官的国民党军第十二兵团。
   [5]指邱清泉、李弥、孙元良分别任司令官的国民党军第二兵团、第十三兵团和第十六兵团。
   [6]冯治安原任国民党军第三绥靖区司令官。
   [7]刘汝明,当时任国民党军第八兵团司令官。
   [8]孙良诚,原任国民党军第一绥靖区副司令官兼第一○七军军长。
   [9]李延年,当时任国民党军第六兵团司令官。
   [10]孙科(一八九一——一九七三),广东香山(今中山市)人。当时任国民党政府行政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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