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八年一月三十日)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起草的对党内的指示。
部队内部政治工作方针,是放手发动士兵群众、指挥员和一切工作人员,通过集中领导下的民主运动,达到政治上高度团结、生活上获得改善、军事上提高技术和战术的三大目的。目前在我军部队中热烈进行的三查、三整⑴,就是用政治民主、经济民主的方法,达到前两项目的。
关于经济民主,必须使士兵选出的代表有权协助(不是超过)连队首长管理连队的给养和伙食。
关于军事民主,必须在练兵时实行官兵互教,兵兵互教;在作战时,实行在火线上连队开各种大、小会,在连队首长指导下,发动士兵群众讨论如何攻克敌阵,如何完成战斗任务。在连续几天的战斗中,此种会应开几次。此项军事民主,在陕北蟠龙战役⑵和晋察冀石家庄战役⑶中,都实行了,收到了极大效果。证明只有好处,毫无害处。
应当使士兵群众对于干部中的坏分子有揭发其错误和罪恶的权利。应当相信,士兵对于一切好的和较好的干部是不会不加爱护的。同时,应当使士兵在必要时,有从士兵群众中推选他们相信的下级干部候选人员、以待上级委任的权利。在下级干部极端缺乏的时候,这种推选很有用处。但是这种推选不是普遍的推选,而是某些必要时的推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