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力更生独立自主建设中国国防工业

   在革命战争年代,由于没有稳固的后方,缺乏必要的经济条件,我们根本无法考虑去建立自己的军事工业,我军所使用的武器装备,主要靠从敌人手中缴获。从整个国家看,旧中国贫穷落后,现代国防工业几乎是一片空白。因此,夺取全国政权后,当我们着手进行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时候,建立和发展现代国防工业即成了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毛泽东和党中央、中央军委对这一问题十分重视,在思考国家总体发展战略中,及时提出了以自力更生为主建立独立完整的国防工业体系的思想。

   20世纪50年代初,毛泽东指出,为了建设现代化国防军,把我军用现代化装备武装起来,就必须加快国防工业建设。1951年6月20日,以周恩来为主任的兵工委员会作出《关于兵工建设问题的决定》,指出兵工建设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予以极大的重视。1952年7月,周恩来又以兵工委员会的名义向中央写了《关于兵工工业建设问题的报告》,强调兵工要提早建设,改造老厂,建设新厂,用三五年时间,迅速建立中国自制陆军武器及陆海空军弹药的基础。这些指示,揭示了国防工业与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联系,为新中国国防工业的迅速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一五"计划期间,国防工业被列为国家建设重点之一。从1952年8月到1964年11月,先后成立了6个国防工业部,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国防工业领导管理体系。

   建立和发展新中国的国防工业,立足点放在哪里?是以自力更生为主,还是以争取外援为主?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一个基本方面,是我党进行革命和建设一贯的出发点和基本方针。1958年6月,毛泽东在一项批示中强调说:"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破除迷信,独立自主地干工业、干农业、干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周恩来也明确指出,"国家建设是以国内力量为主还是以国外援助为主?我们的回答是以国内力量为主,即自力更生为主。小国应该这样,有四亿五千万人口的大国更应该这样。毫无疑问题,生产建设上要自力更生,政治上要独立自主。"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是建设繁荣富强新中国的一项基本方针,搞经济建设要坚持,搞国防建设尤应如此。在我国国防工业刚刚起步的几年里,尽管我们从苏联得到了较大帮助,毛泽东、党中央仍然坚持站在自力更生这个基点上考虑我国国防工业建设问题。1951年5月,毛泽东在同即将赴苏谈判购买苏联武器装备的徐向前谈话时指出,要学习苏联,把先进技术拿到手,自力更生,建设一支强大的国防力量。1954年,中共中央为国防科技工业制订了"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指导方针。由于我们从一开始就是站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点上认识问题、筹划各项建设的,因此,当后来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原先的友好国家撤消了对我国的援助时,我们的国防工业仍能以较快的速度发展起来。

   建立现代化的独立完整的国防工业体系,这是党中央、毛泽东等为我国国防工业规定的发展总目标。1956年,党的"八大"规定的国家建设总方针,提出了"建设一个基本上完整的工业体系"的设想。所谓完整的工业体系,包括"能够制造新式的保卫自己的武器,像国防方面的原子弹、导弹、远程飞机"。很显然,在完整的工业体系构想中,实际就包括有完整的国防工业体系在内。1957年初,周恩来在确定我国核工业引进项目的规模时又进一步提出,我国的核工业要有完整的一套,能够形成独立的核力量。建立独立完整的国防工业体系的思想,在50年代末得到进一步的明确和强调,并被确定为我国国防工业建设的总目标。1959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关系中若干问题的指示》提出,我们不仅要建立一个独立的完整的现代化的经济体系,而且要建立一个独立的完整的现代化的国防工业体系,以适应我们疆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等的指示,50年代末60年代初,国防工业系统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建设方针。概括起来说,就是四个服从,一条总方针、总任务,三个步骤,十大原则。四个服从是:服从党的总路线和国家经济建设;服从军委战略方针;服从军委建军方针;服从全民战争和现代战争的要求。一条总方针、总任务是:奋发图强、自力更生,突破尖端,两弹为主,导弹第一,积极发展喷气技术与无线电电子科学,建立现代化的独立完整的国防工业体系。三个步骤是:三年开始突破尖端,五年大体形成体系,八年基本独立完整。十大原则是:(一)抓两头,带中间,即抓尖端武器和民兵武器,带动常规;(二)少买、少产、多建、多试;(三)合理布局,以中、小为主,靠山、隐蔽、分散;(四)分清轻重缓急,集中力量,突破重点;(五)质量第一,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求数量;(六)平战结合,军民结合,以军为主;(七)勤俭办国防事业;(八)全党全军办国防事业;(九)大搞群众运动,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十)坚持政治挂帅,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培养三八作风。这一整套方针原则的提出,为我国国防工业建设指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具体的发展道路。

   从六十年代初起,毛泽东根据对战争形势的判断,一再强调,全国都要搞大后方,每个大区要搞大后方,每个省也要搞自己的大后方。他还特别要求,地方要搞军事,各个省都要搞军工厂,先搞修理,后搞制造。他这样提出问题,其基本着眼点是,增强国防工业支持大规模反侵略战争的能力,同时也有利于促进边远地区经济的发展。根据他的指示,六十年代中期以后,全国广泛开展了大、小三线建设。

   国防工业体系应当完整,但是这种完整性应当是相对的,而不应当是绝对的。也就是说,所谓完整的国防工业体系应当是在国家完整的工业体系之内的相对完整,而不是在这之外的绝对完整。国防工业应当具有这样的能力,它既可以生产常规武器,又可以生产尖端武器,从而达到自身体系的完整。与此同时,建立完整的国防工业体系又不能脱离国家完整的工业体系,在国家完整的工业体系之外再去另搞一个绝对完整的国防工业体系。不能设想,军事部门所需要的一切,不管东西大小、技术水平高低,都一定要由军工企业来解决,为了满足军事需要,不问地方企业是否有能力解决,也一定要再建新的、完全为军事系统服务的企业。如果不是这样地看问题,把事情绝对化起来,一味片面追求国防工业体系的绝对完整,就会导致错误。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教训的。过去,由于指导思想存在片面性,一切建设都搞"大而全"、"小而全",条块分割,自我配套,自成体系,搞封闭式发展,国防工业也深受其害。这样做,分散了力量,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其结果,不仅影响整个国家建设,也影响了国防工业的健康发展。

转自《解放军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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